夫妻间开玩笑写的借条离婚后用还吗

夫妻间开玩笑写的借条离婚后用还吗

  2012年8月,黄某与孙某某登记结婚,当时孙某某经营一家汽车美容店,2013年5月孙某某要花费8万元给店里购置新设备,希望黄某同意使用结婚后两人共同积攒的钱,黄某说:“把钱给她的时候,她说很快就会赚回来,如果我不信,就给我打个借条。当时她真的写了借条。”今年7月黄某与孙某某协议离婚。离婚后,黄某在整理物品时发现了借条。他找到孙某某要求还款,孙某某却认为借条是在开玩笑的情况下出具,没有任何法律效力。 就此,笔者认为,根据《婚姻法司法解释(三)》第十六条的规定,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,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,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,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。因此,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孙某某所写的借条属于是双方之间的财产约定,其内容受法律保护,黄某有权要求孙某某还款。06q深圳律师-深圳律师事务所-展现深圳律师的网络平台-深律网

2015-12-22 10:38:00 浏览:

本栏目:深圳专利律师

上一篇:发包方对结算资料不回复将视为认可

下一篇:拖欠货款的解决办法

推荐认证律师

    深圳专利律师

    律师广告位
    QQ393377300

    律师广告位
    QQ393377300

    律师广告位
    QQ393377300